北京时间今日下午,国际体育仲裁法庭(CAS)宣布了世界反兴奋剂机构(WADA)诉中国游泳运动员孙杨和国际泳联一案听证会的裁决结果。国际体育仲裁法庭裁定:孙杨被禁赛8年,即日生效。
消息出来,网路上当然少不了各种“阴谋论“的声音,于是,有人想到孙杨将因此错过今年的东京奥运会,呼吁国家应该出手,挫败这起针对孙杨,也是针对中国的“阴谋论”!
关于这一点,大观君倒是认为,如果孙杨这次真“折”了的话,那他一定是“折”在“阴谋论”上面,但这个“阴谋论”不是在国际体育仲裁法庭,而是在孙杨和自己家人的脑子里面。
何出此言,我们先把国际仲裁庭的裁决书看完整,裁决书除了宣布对孙杨禁赛8年之外,还表示孙杨此前的成绩有效。
这是几个意思?
这个裁决传达了3个意思:
1、这次裁决,并没有裁定孙杨“服用禁药”,要不然取消成绩、追回奖牌是规定动作;
2、没吃禁药为啥要处罚?原因只能是“不配合调查“,用中国老百姓更熟悉的话来说,叫做“对抗组织”;
3、“不配合调查”的罚则是2-8年,这次顶格处罚8年,说明情节应该还挺严重,网络上的“捶瓶子”传言,搞不好还是真的。
有人说,在此之前,国际泳联在调查后,已经判定孙杨没有违反规定。因此,孙杨得以出现在光州赛场上。所以,孙杨是清白的,这次是被冤枉的。
其实,这个和前面的道理是一样的,国际泳联是赛事举办方,而反兴奋剂委员会WADA是专门的反兴奋剂组织,两个不是一回事。
要是你还没听懂的话,那就再举个更直白的例子:
大楼里丢东西了,警察到A家上门例行检查,警察自己所出示的证件和文书是真的,但带来的辅警却是个“山寨版临时工”,被A发现后拒绝配合,推搡警察出门,还摔坏了警察的执法记录仪……
在这个例子里:
1、A没有被证明是小偷,所以不会犯盗窃罪;
2、在法律定罪之前,你单位不能开除A,所以单位对A调查之后,允许A继续上班;
3、但最终法院判决的结果是A犯了“妨碍公务罪”,受到了刑事处罚;
4、因为A受到刑事处罚,单位依法解除了与A的劳动合同;
5、A在入狱前的工资,不会被当做非法收入没收。
孙杨说我没有吃禁药,确实如此,到目前为止,WADA也没有裁定孙杨吃了禁药,替换到上面这个例子,孙杨就是A,警察就是检验员,单位就是国际泳联,A说自己不是小偷,A也确实不是小偷,但人家指控的是A“袭警”呀。
警察上门,任何一个公民都要依法配合。
如果对警察的言行有怀疑,可以有一万个保护自己的理由,但唯一不能做的,就是和警察硬“杠“,警察不是你想杠,想杠就能杠的。
当然,也可能A警匪片看多了,满脑子都是“警察是坏人”、“警察会栽赃“、”警察上门一定是来找茬的”,“这个警察以前就对我不太友好”这样的阴谋论,要不然,我们很难想象何以对警察采取如此鲁莽的举动。
基于以上的判断,你认为这次国家会出手吗?
国家大概率是会让孙杨“通过法律手段维权”,也会要求瑞士法庭“依法审理”的,但这个结果,恐怕是很难改变的。
这年头,碰到这种事,不能说完全没有“阴谋论”的因素,但越是这样,越要小心应对,而不能“授人以柄”。
孙杨这次付出的学费,可能有点大。
光州世锦赛,运动员退场的路上,孙杨转身对拒绝和他同台领奖的英国运动员说:““Youareloser,I'mwinner”(你是个失败者,我是赢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