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兰和律师消息,北大女生包丽(化名)于4月11日中午因抢救无效在医院去世。(红星新闻)由此,去年受到广泛关注的「北大女生被男友长期精神控制后自杀」一事再次被大家想起。事件回顾:2019年10月9日,北京大学法学院女生包丽(化名)在北京市某宾馆服药自杀,送医救治期间被宣布「脑死亡」。据媒体报道,相关聊天记录显示,包丽自杀前,其男友牟某翰曾向包丽提出过拍裸照、先怀孕再流产并留下病历单、做绝育手术等一系列要求。包丽妈妈认为,牟某翰的折磨是导致包丽自杀的主要原因,而牟某翰对此予以否认。包丽自杀事件的曝光,引发舆论对亲密关系中的精神控制、PUA、字母圈等问题的关注和讨论。2019年12月13日,北京大学取消牟某翰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但据报道,直到包丽过世,牟某翰都没有再对此事进行过任何表态,好像这件事并没有对他的生活造成任何影响。
那么,整件事中牟某翰是否应该承担责任呢?
如今能拿什么让他负责?
知友@Komorebi(9 赞同)
其实我觉得这个问题挺讽刺的。受害者包丽,一个未来本可以熠熠发光的女生走了。施暴者牟林翰,事后逍遥自在。被网友讨论应不应该负责任。难道他不应该负责任吗?还是大家觉得法律没有办法让他负责任?确实,我们永远都不可能唤醒牟林翰这个装睡的人,他没有良知,他从小受过的教育没有教会他,什么是负责任。
牟林翰的发言
但是我觉得,哪怕他愿意负责任,他也负不起这个责任啊。事件刚被报道的时候,包丽已经脑死亡了,脑死亡意味着什么,我相信大家都清楚。但是包丽妈妈依旧不肯放弃包丽,宁愿接受高昂的医药费,依旧陪伴在包丽身边,从去年的十月九日到今年的四月十一日,多少个日日夜夜,我相信包丽妈妈没有一个晚上可以安眠,我相信包丽妈妈心如刀割。牟林翰!你说,你负得起这个责任吗?我还想对包丽说,你为什么这么傻,要以自己的生命为代价,让这个十恶不赦的人负责任!他不配负责任!包丽,你知道么?你出事之后,这个坏人甚至没有去医院探望过你一次呀!你昏迷送往医院抢救的途中,他甚至不肯抱着你,而是像拖货物一样拉着你去的……▼
知友@思辨(458 赞同)
这应该是包丽最后一次上镜了……如果正常发展下去的话,包丽大概率会被群众永远遗忘,而牟大概率在一段时间低谷后,一切照旧。
互联网没有记忆,但我还是希望悲剧不要重演。
除了加强对pua(无论本案是否设计pua)的打击以外,还要加强心里疏导,不要因为一个渣男就随意放弃生命。
TA,不值你放弃生命。
无论如何,我还是希望包丽在下辈子,不要遇到渣男,也不要随随便便放弃生命。
▼
知友@Opaque(35 赞同)
应该。这个「应该」可能不是现行法律里规定的「应该」,但一定是罗翔说过的,「基于人的基本常识和良善的价值观」下的应该。哪怕现行法律不能把他绳之以法,在道德和舆论上也要对他进行最严厉的惩罚。同时,要积极推动法律的完善。法律要倡导良善的价值观,这样,才能避免更多包丽的悲剧发生。
应当怎样做才能避免悲剧发生?
知友@田可乐(1,105 赞同)
牟林翰截至目前承担的责任是什么呢:被取消保研资格,被公众舆论谴责。
没有了。
直到包丽去世,他都没有主动联系过包丽妈妈,更没有说过一句道歉。
而包丽承受的是什么呢:生前被牟林翰一次次的荡妇羞辱,精神控制,被拍下裸照和视频扬言分手就把照片视频公之于众,不断自我怀疑,精神崩溃自杀,脑死亡,从2019年10月9日到2020年4月11日,最终救治无效,去世。
牟林翰曾对包丽说的话
爱情和婚姻到底要成为多少罪恶的幌子。其实她是个很聪明的女孩,遇到那些奇怪的言论会下意识反驳,被伤害了强调自己也会难过,但因为特别特别喜欢他,就潜移默化地把他所有的话都偏听偏信,在每一次受到伤害时,都安慰自己「这一切都因为他是喜欢我的」。
在她的微博翻到这一条,
「因为你花时间陪我一起,所以那天就是最最好的一天了。」
小姐姐,你明明值得更好的人。
包丽曾在动态中写下的话
被爱不应该是这样子,不应该让你莫名惶恐,患得患失,甚至需要做一些自我伤害的举动才能一遍一遍给对方也给自己安全感。
真正的被爱本身就让人有强大的安全感,像一个踏实笃定的拥抱,一张随时可以允许你躺下来好好休息的软床。
想告诉你,你才是熠熠闪光的那个人呀。
以及,不管对男孩还是女孩,还是那句话——
如果有人一直假借爱的名义对你进行质疑、打压、羞辱,甚至把伤害你这件事变成了某种层面上的取乐行径。
不管Ta是谁,让Ta滚!!
▼
知友@谷晓得同学(34 赞同)
单说民事责任,综合衡量本案的起因、经过、损害后果及各方的过错,应以牟某翰承担30%的责任较为适当。
2019年6月11日,包丽在与牟林翰争吵后尝试割腕自杀。
本案属于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作为一个法律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包丽理应知道生命的宝贵和自杀会产生的严重后果,在情感出现纠纷后,不能理智面对,而选择极端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包丽对于自己的死亡自身具有较大的过错,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而牟某翰在知道包丽情绪激动,曾有割腕自杀的行为后,没有更好的对包丽进行劝说和疏导,而是采取了逃避的方式,牟某翰在知道包丽有自杀的倾向时,能够采取一定的措施避免包丽死亡的发生,而客观上却不作为,没有尽到应尽的救助义务,对于包丽的死亡也有一定的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综合衡量本案的起因、经过、损害后果及各方的过错,为更好的体现对于生命价值的尊重和过错者的惩戒。应以牟某翰承担30%的责任较为适当。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丧葬误工费以及精神损害赔偿金预计合计10万-20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二十六条: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
知友@精神心理何日辉(187 赞同)
什么是PUA?
PUA全称Pick-upArtist,字面上看是「搭讪艺术家」,学习一些人际关系技巧,改善人际关系技能。但实际上,这个组织的真面目是通过各种手段包装自己,通过对异性诱骗洗脑,欺骗异性感情,达到与异性发生性关系的目的。
图片来源知友:小轲Kk
这些PUA中毒者是在公然作恶,还以此为乐。可惜,虽然精神控制危害巨大,但在法律上,目前刑法尚难以惩治。
现在包丽去世,法律上可能难以对牟林翰进行追责。我们应怎样加强自我防范,家长应如何教育孩子,才能尽量避免危害?
第一,对于家有女儿的父母,尤其是父亲,一定要与女儿建立亲密的亲子关系,不能总是单纯给予物质上的满足,一定要有高质量的陪伴,有效的沟通和交流。说得通俗一点,要让孩子遇到什么麻烦和困难,愿意跟你讲,向你求助。
就拿包丽而言,她在情感上遇到这么大的挫折,却情愿欺骗父母「男友对我很好」,她的父母却毫不知情。可见,她与父母并没有真正的亲密亲子关系。
有一次,包丽想跟男友提分手,男友却以自杀威胁时,包丽曾向母亲求助,但问的方式却是「我有个朋友想跟男友分手,但男的要自杀,怎么办?」
包丽为什么不敢说那就是自己?很可能是害怕母亲的责骂。因为她之前一直是父母心目中的骄傲,是「别人家的孩子」,形象近乎完美。
第二,父母应从小教育孩子人性是复杂的,提高风险意识。
我一再强调,当今社会是善恶共存的,父母不能一味教育孩子要善良,要包容,这实际上是幼稚化教育,很容易让孩子变得极其单纯。与人为善是对的,但是单纯则意味着被伤害的巨大风险。何况,虽然我们身边大部分人都是好人,但也有部分人心理扭曲,甚至是人格障碍患者,我们不去伤害他们,但也不能掉以轻心,让他们伤害自己。
而且,人性是复杂的,看起来非常温和、成功、有素养的人,也可能存在扭曲的一面,不管他们是恶意的还是病态的,总之底线是不能让他们伤害自己。
比如在两性关系中,所谓的「渣男」就并不一定是小混混,也可能是像牟林翰这种一表人才的高材生,是高等院校的教授和老师。父母必须教导孩子保持警惕,设立人际交往的底线。
第三,父母应教育女儿懂得保护自己,并成为女儿坚强的后盾。
父母应从小教育女儿保护好自己,无论在什么情况下,无论对方与自己是什么关系,恋人也好,丈夫也好,都要拒绝拍裸照、性爱视频的要求。这很可能导致恐吓和威胁。
如今网络环境极度不安全,黑客泛滥,女生一定要警惕,用自己的手机拍裸照及性爱视频也存在很大隐患。
就算一些不雅照片流出了,父母一定不能指责孩子,而是要第一时间站出来成为孩子的后盾,利用法律和舆论武器,为孩子讨回公道,「天塌下来,还有爸妈,还有法律,不要怕」。如果此时还指责孩子,这是最愚蠢的行为,很容易将孩子逼上绝路。
最后,我再次再次再次呼吁广大网友!在谈恋爱时一定要擦亮眼睛,注意识别牟林翰这样的「人渣」!
牟林翰
如果还有女生愿意跟牟林翰一起谈恋爱,那不能再埋怨别人了,这是飞蛾扑火,注定再次悲剧。就是因为之前很多女生没有警惕之心,才成为他的牺牲品。
牟林翰是一个没有自我反省能力的人格障碍者,据包丽母亲说,至今他都没有联系包丽一家,由此可见,他对包丽的折磨和去世,没有一点点自我反省的意愿。
希望天底下有女儿的父母,都要知道这个人渣,无论如何不能让自己的女儿跟他谈恋爱。虽然法律不一定能治得了他,但是我们要在道义上进行谴责,让他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让他在大家的谴责中,在工作和生活中,处处碰壁,遭受打击,才有可能促使他进行反省!!
远离人渣,平安一生!
▼
知友@情感教练陈淼冰(26 赞同)
女主的悲剧归根到底还是因为她爱上了一个有重度人格障碍的「有毒型恋人」。
如果说一段好的爱情可以让人变成更好的自己,让人觉得这个世界更加美好的话,那么一段糟糕的爱情也可以时刻之间将你推向地狱的深渊,乃至万劫不复。
简而言之:
畸形的两性关系,害死人只是分分钟的事情。
图片来源知友:英语杂货铺
说实话,在看了男主角的聊天记录后,我感受到了他那种作为低自尊男性的「可怜」。可怜在哪里呢?就是只有通过一个处女才能证明他不是一个只能当接盘侠的男人。
这说明什么?说明在他内心深处他就是认为自己是一个毫无价值、不会有好女生喜欢自己的男生。(对,在他的字典里,处女就是好女生)
可偏偏悲剧的就是他喜欢上了一个他嫌弃的女生类型,但是出于自己的一己私欲再加上他对自己的「恨」(他之所以恨自己是因为他恨自己喜欢上了一个「非处」女生),于是他用了最残忍的方式对待一个女生:
不是直接说分手,而是「以爱之名」折磨她,直到她的「自我」完全死掉,最终走向自杀这条路。
所以,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最大的恶意并不是「你不爱她」,而是你以爱之名摧毁了她对这个世界的信任以及她对自己价值的认可。
一个自我被摧毁的人,本质上就会退行为一个「非人」的人。
一个自我价值被彻底摧毁的人,等待她的除了死亡很难再有第二种选择。
就好像一朵花,它在最鲜艳的时候被人以爱之名采摘了,取回去之后采花的人开始责怪这花:
「你为什么没有其它的花那么美丽?」
「你就是天底下最丑、最没有价值的花」
「你甚至不配来到这个世界」
图片来源知友:英语杂货铺
女人如花,她绽放是因为有人欣赏;
她枯萎,是因为最初那个欣赏她的人让她发现原来自己就是一个没有价值的垃圾。
我为包丽的悲剧而惋惜,但也希望有越来越多的女性可以大胆的离开一段「只会把你拖向地狱的关系」。
如果你问我那么「有毒型恋人」的表现有哪些?大概是以下几点:
第一、他会用他的世界观去动摇你的价值观,根本目的不是为你好,而是为了方便控制你;
第二、他对你的嫌弃永远大于喜爱,甚至是和他在一起之后你越来越讨厌你自己了;
第三、他对你的占有欲过强,并且在他的字典里对你从没有「信任」二字;
第四、拥有极不正确的女性观,狭隘的把糟粕当美德,实际上是把贬低和控制女性当成满足其弱小自卑无价值心理的道具罢了。
所以采访到最后,包丽的前男友只风轻云淡的说了句:
「我精神控制?我压根不知道什么叫做精神控制。」
永远不要指望你有能力去拯救或是扭转一个人的恶意,即便用死亡换来的「救赎」最后的结局就是那个伤害你的人依旧活的很好,最后难过的只有你的父母和好友罢了。
且爱且珍惜!要爱就爱那个给你打开新世界大门的天使,而不是以爱之名把你拖下深渊的魔鬼。
最终仍然难免会被遗忘吗?
知友@玫花露(59 赞同)
包丽去世,牟林翰也许不会受到法律制裁。
养女报案,鲍毓明也许不会受到法律制裁。
可是,法律之外还有道德。
包丽算是我的师妹,我已经关注这件事情几个月了。
这么可爱的女孩子,让我想起我读本科时身边那些娴静温柔的南方同学。
她们看起来家教良好,学习一丝不苟,谈一段恋爱,就能走一辈子。毕业之后,她们会到那些最有名的公司里去,从管培做起,前途无限。
可凡事都有例外。我们可惜的是这一切可能性都因为遇人不淑而戛然而止。对于包丽父母,这可能是放大千倍万倍的痛苦。
毕竟,一对父母二十年的心血,全部付诸东流了。
事情不按常理出牌也不少见。人生不如意十有八九。全世界的计划都被疫情打乱了,何况区区一个女孩的人生。
网友们校友们的义愤填膺又有何用?
牟林翰依然苟活于世,只要脸皮够厚。
如花永远没有等来她的十三少,因为他没有勇气,更不够深情。
学校把这件事情压下去,热搜也撤了。
慢慢的,未名湖的水面上再也掀不起一朵浪花。
——
我一直以为包丽早都已经去世。
她坚持这么久,家人一定从来没有放弃过。
我会永远记住她,也记住这件事情。
记住千千万万在最美丽时刻凋谢的花朵。
即使有一天我也难逃厄运。
但那又有什么呢?
我们只是一粒灰而已。
时间的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