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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6日晚,微博、微信朋友圈都在为一人祈祷,天不遂人愿,奇迹最终还是没有发生,李文亮医生于2020年2月6日晚9时30分去世。
关于李文亮医生,大众知道他是因为他是此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最早的8位示警者之一,后被公共媒体称“造谣者”。在李文亮染上新型病毒肺炎后,他从“造谣者”变成“吹哨人”,还有很多人形容他为英雄。“造谣者”、“吹哨人”、“英雄”,这三个是李文亮身上存在的标签。
造
谣者
2019年12月30日下午,李文亮医生发现病毒线索后在同学群里提到,“华南水果海鲜市场确诊了7例SARS“”最新消息是冠状病毒感染确定了,正在进行病毒分型”。
2020年1月3日,李文亮收到警方的训诫书,训诫书显示,其言论被认定不属实,“如果继续违法行为,将受到法律制裁。”
经调查,李文亮医生只在两个微信群发表了上述言论,一是他曾就读的本地某医学院班级群,二是他所在医院科室微信群,而且其主要目的是为了提醒同行注意防护,因为大家都是一线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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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因违法实施行政管理或者预防、控制措施,侵犯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医疗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依法吊销有关责任人员的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故意泄露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对于李文亮医生小范围披露传染病疫情,一不侵犯患者的隐私,二不属于国家秘密,三并非故意造谣扰乱公共秩序,并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相关规定。
尽管该病毒肺炎不是SARS,但是鉴于当时的疫情紧急,作为专业人士也难以准确定性,他发布的内容也并非完全捏造。如果当时社会公众听信了这个“谣言”,并采取了相应防护措施,这可能是一件幸事。
「所以,执法机关面对虚假信息,应充分考虑信息发布者、传播者在主观上的恶性程度,及其对事物的认知能力。只要信息基本属实,发布者、传播者主观上并无恶意,行为上客观上并未造成严重的危害,我们对这样的“虚假信息”理应保持宽容态度。」
上述,是最高人民法院1月28日在官方公众号上发布署名唐兴华的文章《治理有关新型肺炎的谣言问题,这篇文章说清楚了!》中的一段话。
因此警方对其予以训诫的做法是否合适,还是有待商榷。2020年2月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也发出通告,经中央批准,国家监察委员会决定派出调查组赴湖北省市,就群众反映的涉及李文亮医生的有关问题作全面调查。
吹
哨人、英雄
_“吹哨人”(Whistleblower)这个词起源自英国警察发现有罪案发生时会吹哨子的动作,以引起同僚以及民众的注意。在新型冠状病毒大范围传染开来,李文亮医生也被感染之后,大众开始称其“吹哨人”、“英雄”。
看了李文亮的微博,他就像是我们身边任何一个85后的同事。下班时间点个炸鸡外卖,闲暇之余去星巴克坐坐,对海底捞有着同样的执念,想要实现车厘子自由,追热播剧也追星。
他很真实,在医生群里披露消息,因为他想保护身边的朋友家人。他也会害怕,当警察找上门的时候,担心影响前途,承认自己是造谣,写下了“明白”两个字。
他心怀赤诚,在被训诫后坚守一线,最终不幸感染,但是接受采访时仍然勇敢地表达自己, 「一个健康的社会不该只有一种声音」。
梨视频的记者曾用微信与病中的李文亮医生联系,问过这样一个问题:
——“很多网友说你们是真正的英雄,您自己怎么看待这些评价?”
——“英雄肯定不敢当,就是一个普通人,能被大家理解很满足。”
作为一个医生,一个善良的人,他做了医者应该做的事情,做了好人选择做的事情,就如同防疫战争中千千万万名一线医护人员,如同大年三十远离家人赶工造火神山医院的建筑工们,如同第一时间赶赴救援的军人们…都是一群善良的普通人!
致敬每一个普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