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系统又一个主动投案,这次还是副部级大员。
昨天晚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消息,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立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大家可能注意到了,政法系统主动投案的在十月份尤其密集。
为何?
注意到,就在10月16日,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办公室主任陈一新曾说,“让有问题的干警打开心结、消除顾虑,主动向组织讲清问题,争取从轻处理。”
毫无疑问,这才是这拨人主动投案的真正背景。教育整顿试点在十月份结束,只剩最后5天,留给问题官员的时间已经不多。
具体到王立科,有这样一个背景不知多少人注意到了。今年9月3日,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办副主任、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马世忠到了江苏。
主动投案是否与此相关?
试点办副主任在江苏会见过王立科
中央政法委召开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动员会是在今年7月份召开的。
根据党中央要求,中央政法委确定5个市本级及4个县(市、区)的有关政法单位,2所监狱作为试点单位。
就在8月17日,中央政法委召开了“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办公室第二次主任会议”。中央政法委秘书长、试点办主任陈一新提到,学习教育环节即将告一段落,接下来是查纠问题环节。
陈一新说,查纠问题环节是教育整顿试点工作的关键环节,是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的落实环节。“抓好这一环节至关重要,关系到教育整顿试点工作是否动真碰硬、触及要害、见到实效。”
主编有态度(微信号:zbytdya)注意到,作为试点办副主任,马世忠、刘志强等人都参加了那次会议。
开完会之后,马世忠、刘志强二人分别到了江苏和黑龙江。
刘志强到了黑龙江后,开会、调研马不停蹄。成果也很快显现。
备受关注的呼兰区,就有56名干警向组织坦白交代问题。呼兰区因受“于杨王董”四个黑恶势力长期盘踞影响,政治生态、社会秩序、民生保障、经济发展一度被严重破坏。去年6月至7月,因涉嫌充当“保护伞”,呼兰区14名官员被查,其中有三位担任过区委四套班子(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一把手,分别是原区委书记朱辉,原区长于传勇,原区政协主席孙绍文。而省会城市哈尔滨,目前已立案调查18人、处理41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16人。
黑龙江声势很大,江苏动静也不小。
今年9月初的几天,马世忠在南京、徐州等地调研。值得注意的是,这期间,他还会见了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立科。
据《法治日报》报道,马世忠在会见了江苏省委书记娄勤俭,省委常委、纪委书记王常松,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立科。在座谈会上,王立科向马世忠汇报了江苏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相关情况。
十月份,政法系统多人主动投案
据公开报道,这次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将在十月份结束,留给政法系统问题人员的时间已经不多。
在10月16日召开的交流会上,陈一新曾直陈,查纠问题已到了攻坚阶段。他说,让有问题的干警明白“有问题不可怕,可怕的是给机会不去面对问题、解决问题”,“现在不自查,将来必被查”,“小病不治、大病难治”,“悬崖勒马是正道”。
接下来这句话更接地气,简单易懂,“让有问题的干警真切体会到组织的良苦用心,从而打开心结、消除顾虑,主动向组织讲清问题,争取从轻处理。”
事实上,并非在最后阶段才有人主动投案,早在试点刚刚开始,全国各地陆续有政法官员主动投案了。大部分集中在10月,其中多人还是省管干部:
7月21日,云南,西双版纳州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迅主动投案;
8月13日,黑龙江,大兴安岭地委委员、政法委书记杨刚主动投案;
9月11日,陕西,省公安厅二级巡视员雷雨主动投案;
10月14日,江西,南昌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丁志华主动投案;
10月16日,安徽,马鞍山市中院四级高级法官助理郭培鸿主动投案;
10月20日,云南,楚雄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周映枢主动投案;
10月22日,山西,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明华主动投案;
10月22日,云南,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昌主动投案;
10月24日,江苏,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立科主动投案;
王立科曾获公安部“一级英模”荣誉称号
上述主动投案人员中,有曾被称为“警界英雄”的丁志华。丁志华落马后,央视网报道称,在南昌,丁志华一度有“智勇神探”的称号,当地至今仍流传着他的事迹。
而昨天主动投案的王立科曾获得过公安部“一级英模”的荣誉称号。《关于授予王立科同志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的决定》中称,王立科同志坚持奋战在公安工作第一线,秉公执法,英勇无畏;锐意改革,开拓创新;情系百姓,一心为民,以自身实际行动树立了新时期人民警察和党员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特别是在大连“7·16”、“8·29”等特大火灾扑救等事件处置中,他身先士卒,与广大民警并肩作战,周密部署、果断决策、正确指挥,妥善、出色地完成了处置工作……
王立科简历
王立科,男,1964年12月生,满族,山东蓬莱人,中央党校大学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0年12月参加工作。
1980.12辽宁省北镇县建设局房管所房管员
1981.07辽宁省北镇县自来水公司政工员
1982.10辽宁省北镇县广宁派出所民警
1987.01辽宁省北镇县广宁派出所副所长
1987.12辽宁省北镇县公安局交警队科员、副教导员、教导员
1993.09辽宁省北镇县公安局副局长
1998.08辽宁省北宁市公安局政委、党组副书记
1999.12辽宁省北宁市公安局局长、党组书记
2002.06辽宁省锦州市公安局副局长
2004.06辽宁省锦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
2006.12辽宁省葫芦岛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07.08辽宁省葫芦岛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2008.09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
2009.08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大连市公安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
2009.12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大连市公安局局长、党组书记
2010.04辽宁省大连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党组书记
2012.11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副书记,大连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2013.03江苏省省长助理、省政府党组成员,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 2013.12江苏省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
2015.11江苏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政府党组成员,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
2017.07江苏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
2017.09江苏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
党的十六大、十七大、十八大代表,十三届江苏省委委员、常委,省十二届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