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北京、安徽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山东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季缃绮涉嫌受贿、贪污案,辽宁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刘强涉嫌受贿、破坏选举案,江西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李贻煌涉嫌受贿、贪污、挪用公款、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案提起公诉。
山东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季缃绮涉嫌受贿、贪污一案,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指定,由山西省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调查终结后,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移送山西省晋中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山西省晋中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山西省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季缃绮利用其担任山东省商业集团总公司董事长、山东世界贸易中心董事长、山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巨额公共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今年2月,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山东省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季缃绮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
季缃绮严重违反政治纪律,转移涉案款物,对抗组织审查;
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品,低价购买住房,违规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侵吞巨额公共财物涉嫌贪污犯罪,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季缃绮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贪欲膨胀,中饱私囊,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
给予季缃绮开除党籍处分;
由监察部报国务院批准,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
免去其第十一届山东省委委员职务;
终止其山东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资格;
收缴其违纪所得;
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季缃绮简历
季缃绮,男,汉族,1960年10月生,山东费县人。1980年7月参加工作,1986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高级经济师。
1980年7月青岛商业学校计划统计专业毕业,
1985年7月山东财贸职工业余专科学校贸易经济专业毕业,
1999年12月省委党校业余本科班经济管理专业毕业,
2005年1月南开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学院工商管理专业本科毕业,
2005年6月获得南开大学国际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2010年12月获得天津大学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管理学博士学位。
曾任省五交化公司办事员、经营部副经理、经理,省五交化公司副总经理;
省商业厅行政处副处长;
省商业综合公司总经理;
省商业大厦副总经理、总经理;
山东世界贸易中心总经理;
省商业集团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兼山东世界贸易中心总经理;
省商业集团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省商业集团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省商业集团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2013年1月任山东省副省长,
2013年2月任山东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